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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零后女孩加入诈骗团伙 分得万元赃款获刑三年

时间: 2017-02-02 09:15 来源: 京山法院

    90后女孩程某伙同他人实施诈骗,利用代办信用卡的网站,骗取他人财物,京山法院近日审理了此案。

    2015年9月初,杨某起意利用互联网代办信用卡的方式进行诈骗,并于9月中旬在其于安陆市承租的一处居民楼内开始了筹备工作。他们先是建成了代办信用卡的网站,而后通过互联网广告商进行了相关推广,同时,伪造了“北京远洋华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”和“中联广通投资担保(北京)有限公司”的营业执照。随后,他们联系了伪造信用卡的团伙,并谈好了价格,杨某购买了诈骗需要的各种设备,并邀请了程某等五人加入,几个人做好了分工,并确认了分赃明细。

    被害人登录代办信用卡的网站后,需要填写个人信息和电话号码,随后诈骗团伙的成员就给被害人打电话,告知被害人需要缴纳一定的工本费、手续费和验资费300元,被害人汇款后,他们便将信用卡寄送给被害人,随后,诈骗团伙又以需要收受手续费为由要求被害人支付1200元至27500元不等,以此方式获得现金共计126900元,其中程某分得赃款一万元。

    京山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,程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,由于程某为从犯因此可从轻处罚,且程某能主动投案,遂依法判处程某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五年,并处罚金两万元。